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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持废物利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1:5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宁10月15日讯为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约发展,近日,济宁市专门制定《济宁市鼓励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暂行规定》,提出将对资源节约和发展循环经济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根据《规定》要求,济宁市将对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以及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和以工业废弃物为原料,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和产品,给予重点支持。同时,
设立循环经济(节能)专项资金,扶持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节能项目。

  《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领取规划、施工许可证前以及袋装水泥生产企业应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此外,凡综合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及利用余热、余压、生物质能、沼气、煤层气等生产电力或热电联产的中小型工程,单机容量在3000千瓦及以上,符合并网调度条件的,供电部门都应允许并网。


记者 高建璋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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