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全县政协原主席罗开清被判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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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3:17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成都10月15日电(记者 任硌)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天全县政协原主席罗开清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一审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法院审理查明,罗开清在任天全县小河乡党委书记、天全县县级领导职务期间,收受原小河乡工作人员、县农机局干部等人现金29万多元,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帮忙。
2001年,罗开清兼任天全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在龙门电厂改制过程中,为了自身既有的和预期的投资利益,违规作出将白沙河林业集团总公司、县电力公司投资的1100万元从净资产中划出作为债权的资产处置方案,致县委书记办公会作出错误决策,造成了国家较大投资在企业出售时不能优先或按时足额收回的严重后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