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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要注意接受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3:17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 孙勇)市政府法制办10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推出复议为民公开事项后,咨询电话成了热线。根据接听电话的情况,对外以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义办理事项的市政府法制办通过本报提醒市民,行政复议涉及的一方必须是行政机关。其次,申请者还要弄清目前我市接受复议范围和相关程序后再进行申请,避免浪费时间。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提醒,可申请行政复议情形主要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
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同时,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此外,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也可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者可以书面、口头、电话、传真、邮寄5种方式,向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电话为82095756。传真为82095776,通讯地址为市中区经十路138号(邮编250002);也可以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网站(http://www.jnfzb.gov.cn),在网上申请复议,并查阅行政复议为民公开事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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