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要注意接受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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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3:17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 孙勇)市政府法制办10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推出复议为民公开事项后,咨询电话成了热线。根据接听电话的情况,对外以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义办理事项的市政府法制办通过本报提醒市民,行政复议涉及的一方必须是行政机关。其次,申请者还要弄清目前我市接受复议范围和相关程序后再进行申请,避免浪费时间。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提醒,可申请行政复议情形主要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
申请者可以书面、口头、电话、传真、邮寄5种方式,向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电话为82095756。传真为82095776,通讯地址为市中区经十路138号(邮编250002);也可以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网站(http://www.jnfzb.gov.cn),在网上申请复议,并查阅行政复议为民公开事项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