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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承诺交警参股客运一律开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3:37 重庆晨报

  本报讯 如果交警参与客运经营,市民可打电话举报。除了市公安局的承诺外,市交委昨天也承诺:交通行业有关职工参与客运经营,同样欢迎社会监督。

  副市长余远牧昨日就此表态:欢迎新闻界和社会各界人士明查暗访,举报监督。举报电话63753041(交警系统)、89183139(交委系统)。

  我市交通行业掀起反腐风暴

  余远牧说,所有与公共交通运输管理有关的公务人员,一律不得以入股、外包、租赁等任何形式,参与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车辆的经营。

  “与

公共交通运输管理有关的公务人员”包括:交警、运输管理、交通行政执法等人员。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李昌伦也在现场。余远牧说,交通运输和

交通安全机构的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公安民警,必须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清退所有营运私车的股份。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在交通行业掀起“反腐风暴”。

  交警参与经营一律“脱警服”

  市交委主任丁纯说,交委系统机关、运输管理、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等公务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客运经营。其直系亲属,也不能以入股、承包等方式,参与公交、

出租车等客运经营。

  “12月底以前必须退出,否则,一律辞退。”丁纯强调说。

  据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志维透露,交警总队在1993年就出台了《禁止干警经营车辆的规定》。近几年来,全市先后有16名交通民警,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车辆被调离原工作单位,3名科级以上领导在清理时,其家属主动将所经营的车辆转让给他人。

  张志维说,严禁任何交通民警以任何形式参与交通运输经营。一旦有违规并经查实,一律辞退,脱警服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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