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将向社会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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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4:01 深圳商报 | |||||||||
全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基本完成执法依据梳理工作 “权力清单”将向社会公布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李菲张先国)“耐心了”“细致了”“笑脸多了”“再也不敢胡搞了”……群众对“大盖帽”们的印象正在悄然改变。
记者近日采访时深切感受到,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普遍推行,给政府公权力套上“紧箍咒”,大幅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200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统一部署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从上到下、条块结合全面推行。《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行政执法责任制已经发展成为一项成熟规范的国家制度。 一年来,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全国广泛推行,成为约束行政执法者的“紧箍咒”,改变了他们的行为方式。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说,这一制度的推进,使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从“权力本位”迈向“责任本位”。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包括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落实执法责任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工作包括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确定执法责任等,形象地说,就是“厘清权力清单”。湖南省将50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在媒体上刊出,把“公权力目录”置于公众和舆论监督之下。 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了解到,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基本完成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正陆续向社会公布,这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责任追究,在各地各部门正向深层次推进。截至目前,重庆市共实施行政问责49例,处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9人。湖北省武汉市在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同时,剑指“懒官”“庸官”,87名干部因“不作为”受到纪律处分。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协调司副司长江凌说,实践表明,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落实“权为民所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