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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笑气死人赔了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6: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你偷了啥子东西哟?”就为这句玩笑话,两位6旬老翁较起了真,自感受辱的李老汉追打“造谣”的陈老汉,结果摔倒在地不幸死亡。李妻认为,丈夫是被别人的玩笑激怒摔倒致死的,要求对方赔偿10万元。昨日,合川市法院对重庆首例“气死人”官司作出一审宣判:陈老汉乱开玩笑有过错,赔偿死者家属2万元。

  为句玩笑老翁摔亡

  李老汉今年67岁,陈老汉65岁,两人都住在合川市三汇镇汇源居委会,双方认识并产生过矛盾。2月20日下午6点左右,陈老汉在自家屋外的公路上与人闲聊,见李老汉提着一个装满东西的塑料袋回家,便开玩笑道:“李老汉,你跑到街上去偷了啥子东西哟?”他边说边用手中的木块去戳李手中的塑料袋。

  李老汉感觉受了侮辱,十分生气,他当即拾起一木块向陈老汉扔去,但没有击中“目标”。陈借势上前推了李一把,未将其推倒。李上前欲抓扯陈,又被其避开。李老汉由于用力过猛,立脚不稳,加之身处斜坡,当即摔倒在地不省人事,面部等多处出血,后经医院诊断为颅内蛛网膜下腔广泛性出血。8天后,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争执不下亲人索赔

  李老汉撒手西去,其妻子儿女多次找陈老汉要“说法”。他们认为,李老汉的死与陈过分的玩笑话有直接因果关系。双方争执不下,李的家人遂将陈告上了法庭,索赔26万元。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方考虑到对方的实际偿付能力,放弃了部分诉求,将索赔金额变更为10万元,并要求一次性支付。

  法庭上,陈老汉辩称,他只是和李老汉开玩笑,没想到李却认真起来,来抓扯自己而导致其死亡,与他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其家人的赔偿请求没有依据。由于此前重庆尚无此类案例,公众和舆论均对这起“气死人”官司表示关注。

  间接责任赔偿2万

  庭审中,双方围绕“李老汉的死与陈老汉的玩笑是否有直接关系”、“气死人是否应该赔偿”等焦点问题展开激辩。法院审理后认为,这起事件中,李老汉上前欲抓扯陈老汉的行为是致其自身死亡的直接原因,但被告不应开不恰当的玩笑,引起李产生过激行为。其被告不仅未及时平息矛盾,反而推搡李老汉,导致矛盾扩大,最终致李的死亡,陈的行为与李的死亡之间存在间接因果关系,且具有一定过失,故应对因此而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综合考虑过错程度和原因大小,法院认为李老汉在纠纷中未冷静处事具有重大过错,而被告仅有一般过失,只应承担次要责任,故判决由被告赔偿原告方经济损失2万元,其余损失由原告方自负。

  高山记者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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