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大身子小 达标果冻仍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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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6: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制定新标准的相关部门应当反思 10月1日起,管制“杀人果冻”的国家标准在市场上正式生效,果冻杯口直径不达3.5厘米者一律撤柜。达到标准的果冻就安全吗?今年4月,一名3岁男孩仍被直径3.7厘米的果冻噎死。
昨日,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就“果冻伤人”事件再次向消费者发出警示。他表示,在这类生命安全的消费问题上,应当加强政府保护。目前因为小果冻销路好、利润大,“经营者说生产4.5厘米果冻有难度”,有关部门就设定了一个3.5厘米标准。他指出,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和政府都有责任。有关部门应当反思,在制定一些标准时需要考虑的是消费者的利益,还是经营者的利益。 昨日,记者走访成都一些超市、小卖部发现,商家已纷纷推出了符合国标的果冻,然而,不少果冻形状为“一头大一头小”,甚至呈尖尖的锥形。 在某超市摆放的果冻产品,形状也多种多样,有条形、半球形,还有倒梯形,甚至锥形的。某品牌的一款果冻,只有杯口一小圈是圆形,体形却是“缩小的十字花”,净含量仅为18.5g。经过测量,这一款果冻的杯口直径为4厘米,符合国标,然而主体的杯身其长宽只有2厘米,对角线不过2.5厘米。还有一种圆锥状果冻底部不过1厘米。 一名家长表示,这种圆锥状的果冻,纯粹是“以小充大”,虽符合国标,但小孩子吃果冻仍容易被噎着。 医生建议,由于3岁以下幼儿会咽部未发育成熟,厂家生产的这类锥状果冻,形状像一个塞子,体积小,质感光滑并富有弹性,幼儿吸食的时候,很容易被堵住气管发生意外,3岁以下的幼儿应该慎吃果冻。据悉,韩国去年已暂停销售直径在4.5厘米以下的果冻。 记者石莉芳摄影刘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