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亿维修资金竟被开发商侵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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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6:44 扬子晚报 | |||||||||
数十亿元的专项维修资金被不良开发商侵吞,事主大多不知情,政府也面临棘手难题。近日,广州12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维权行动,揭开了该项资金收支和管理混乱的冰山一角。 10月8日,广州12个小区业主委员会联合发起倡议,号召广州涉及专项维修资金问题的楼盘和业主,加入集体向不良开发商追讨的行列。对此,广州市房管局表示,确有大量该项资金被挪用,但一直未公布具体数字。广州市房管局内部认可的数额是,1999年至今年6
开发商挪用专项维修金 广州业主谭小姐一直认为,自己购买的三室一厅“养老”无忧,因为她手里攥着一张由开发商开具的专项维修资金收据,金额为3860元。直到看到追讨倡议后,她才明白,交了近两年却一直没拿到维修资金卡的这笔钱,可能被开发商挪用了。 “很多业主都不知道这回事,大家都还蒙在鼓里!”倡议发起人之一、广州越秀区东悦居业委会主任孙威力说。此次发起倡议就是要揭开专项维修资金收支和管理混乱的这个盖子。 按照法定程序,专项维修资金应由业主缴纳,开发商代收后交至当地房管部门。孙威力认为,造成如此大资金缺口的原因在于,业主缴纳的款项被开发商长期挪用吞食,并未上交。 2006年2月,广州西门口广场业委会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该物业开发商一次性支付专项维修资金217.3万元。 10月8日,12个小区业委会联合倡议,要求广州市国土房管部门强制追回应缴的专项维修资金,要求司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方的刑事责任。作为对上述倡议的回应,10月11日,广州市房管局在当地主要媒体登载大幅解释文章,承认确实存在开发商应缴未缴、挪用等情况。但是针对已经被开发商挪用的数额巨大的专项维修基金,无论是广州市房管局,还是当地司法部门,似乎都陷入束手无策的尴尬境地。 政府部门遭遇难题 谭小姐在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咨询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情况时,工作人员告诉她,政府可以为她开具一封责令催缴通知书给开发商,但这份通知书并不具有强制效力。也就是说,开发商完全可以置之不理。 像这样的责令通知书,广州西门口广场业委会主任余丽虹也拿到过。但是当她请求广州市房管局执行该通知时,却被告知该通知书并不具有强制性,业主们应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而起诉之后,广州市两级法院都先后裁定,该项诉请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不予受理。 广州东悦居业主李艺红的申诉之路更为曲折。先是被广州市东山区法院以主体不适为由拒绝受理,既而在广州市中院支持下,获得一审胜诉。但在对方反诉时又被裁定败诉。法院最后裁定认为,此类案件应由广州市房管局前置处理为宜。面对众多指责,广州一直未有开发商出面表态,而相关的追讨工作更是艰难而鲜有成效。 取消专项维修资金? 这个数目庞大的专项资金在收上来之后,真正用于房屋维修的却少之又少。按照规定程序,需要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共同提出使用申请,由房屋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能动用。而提出申请的前提则是,需小区2/3以上业主同意。譬如,广州全市共36万余户业主缴纳了专项维修资金,其中仅有1101万元被通过正常程序提出使用。而北京市迄今也仅6个小区支取使用过专项维修资金。数额巨大的专项维修资金很大部分被挪用,其余的部分则沉淀在银行里。而对于每个小业主来讲,按每平方米40元计算缴纳的这笔费用,动辄上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 “既然用起来不方便,造成大量资金沉淀的同时,又易引发侵占挪用等问题,为什么还要设立这个专项资金呢?”广州房地产业专家韩世同认为,不少开发商都已经破产,对前期挪用部分的追讨将面临相当大的困难。因此,不如更多地着眼于未来,干脆考虑取消这个专项维修资金。“小区里出了问题再临时凑钱。譬如说电梯坏了,大家谁会不出钱来修呢?” 业主谭小姐近来就面临这样的情况,尽管已经交了大笔维修资金,她仍然不得不和其他业主一起,额外再向物业公司交纳一笔费用,用于小区门禁系统的安装和维护。(据经济观察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