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违规促销最高罚三万 《促销管理办法》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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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6:5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李芳 实习生 韩丹 报道:商家促销不能再随心所欲了。昨日,我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促销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江城商家普遍反应平静。不过,多数市民表示,并不清楚有《促销管理办法》。 《促销管理办法》由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对商家开展促销活动做了详细规定,如不得虚假打折;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
业内人士称,《促销管理办法》的条款涉及到促销活动的方方面面,最具震慑力的是采取了经济惩罚:对违规商家最高可罚3万元。 由于黄金周刚过,武汉商家的促销活动相对平静。记者在走访了十多家商场、超市和家电卖场后发现,有反应迅速的商家在促销活动上明显收敛。 不过,也有商家在促销活动中,一些细节与《促销管理办法》不相符。如汉口一家商场的“买150送150”的活动,送的150元就没有标明是“现金券”等;《促销管理办法》规定,如有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就不能声称是“全场促销”,但有的商场依然宣称是“全场促销”等。 然而,这一与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促销管理办法》,记者随机采访了二十多名顾客,均称不知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