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队司机驾车肇事逃逸 公安局隐瞒事实四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7:3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华商报》报道 2002年9月14日,对于陕西兴平市南市镇北市村杨修厂一家五口来说是灾难的一天。当晚,骑自行车回家的杨修厂被一辆红色“奥拓”车撞倒,当场死亡,肇事司机却驾车逃逸。今年,当潜逃4年的肇事司机李首航被警方抓获时,杨家人才知道撞人者竟然是兴平市公安局雇用的司机。 经查,车祸发生时,肇事司机李首航是兴平市公安局刑警四中队雇用的司机,其驾
让受害者家属不解的是,兴平市公安局在事故发生后就知道了情况,为何在4年中没有向家属作出任何解释?杨凯和家人为此多次找到兴平市公安局,得到的答复却是此次事故属于李首航个人行为,和公安局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