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将全面推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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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7:5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记者朱玉)记者近日从国家人口计生委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今年将进入到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人士向记者解释,全面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就是除原纳入国家试点的地区外,从今年起,尚未试点的地方都要普遍实施奖励扶助制度。
同时,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也要在全国推广,从今年起,这一工程要扩大到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允许生育三孩的所有地区。 据新华社昆明10月15日电 (记者李倩、伍晓阳)“少生快富”工程已获国务院批准同意,将于今年在我国西部地区全面推广实施。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制定的实施方案,在按照政策规定允许生育三个孩子的地区,对可以生育三个孩子而自愿少生一个,并按各省(区)的有关规定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妇,给予一次性不少于3000元的奖励。计生部门需引导和帮助目标人群把奖励资金用于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少生快富”工程将通过“四权分离”的运行制度来保障实施效果,即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资金监督分别由不同部门负责,严格对象的确认和资金管理。工程专项资金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按每对夫妇奖励3000元的标准,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