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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第一个港台个体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7:5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记者杨春虹

  “我在台湾就是从事热带观赏鱼养殖的,因为海南与台湾气候等各方面条件相似,就选择了到海南发展。”去年3月,台湾居民郑先生在海口工商局申请办理了个体工商户手续,成为我省出台鼓励港澳台居民申请办理个体户政策后,第一个办理个体户的港澳台居民。

  此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长期以来只允许外资申办符合我国投资产业政策的公司或企业,而限制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境外外资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

  现在,郑先生和另外7家来自台湾的个体户及企业,都在海口桂林洋一带经营热带观赏鱼养殖,这些观赏鱼全部用于出口,成为桂林洋独特的一景。还有几名台湾居民则在申请办理了个体工商户手续后,从事酒店、餐饮等。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精神,我省率先在国内出台了《关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以鼓励港澳台居民在我省申办个体工商户,并与我省其他人员申办个体户享有同等法律地位,并享受同等待遇。

  去年底,我省通过并开始实施《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省台资企业协会秘书长林汉卿认为,这对海南台资企业的发展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台资企业要充分利用其含金量及开放力度大力发展台资经济,如《规定》中加大了财政对非公经济企业开发和培育名牌产品的扶持力度,海南台资企业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和经济建设,促进大项目引进,以提高企业自身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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