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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打狱友再判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7:59 南京晨报

  晨报讯一罪犯在狱中与人发生争执并致人轻伤,结果被两罪并罚、刑上加刑。

  36岁的江苏新沂人王伟是一名强奸惯犯,1990年1月、2001年2月,其均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有期徒刑10年,目前该犯正在监狱服刑。王伟和另一罪犯杨力同在一个监区从事卷裤脚工序劳动。今年7月25日上午9点多,杨力干完手中生产任务,上一道工序又不能及时供应,而王伟放衣服的槽里刚好有上一道工序干好的裤子,他向王伟索要,但
遭到了拒绝。杨力伸手强拿,王伟不给,两人起了争执,推搡扭打起来。忽然,王伟一记老拳砸向杨力的面部,杨力两鼻孔出血不止,经诊断为鼻骨骨折,鉴定是轻伤。

  另据查,王伟在服刑期间减刑1次,减去有期徒刑10个月,现余刑为有期徒刑3年121天,剥夺政治权利3年,尚未执行。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浦口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王伟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王伟在刑罚执行期间再次犯罪,主观恶性深,酌情从重处罚。而王伟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适当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依法判决王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与前罪的余刑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文中人名系化名)

  作者:知秋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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