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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实行市属国企重大事项报告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8:55 扬子晚报

  淮安15日电记者今天获悉,《淮安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正式颁布,从现在开始市属国企的年度收益分配、重大投资项目、破产兼并等重大事项都须经政府核准和备案后方可施行。

  须经政府核准和备案的重大事项包括,企业发展规划、改革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子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等;企业一次性投资总额在500万元
以上或达企业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企业年度收益分配、职工工资总额调整、经营层薪酬管理方案等。首批纳入报告制的市资产经营公司、交通控股公司、园林投资实业公司等9家国企,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按相关制度实行列名监管。(蔡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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