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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经济社会发展 解决民生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9:05 黑龙江日报

  记者 谢平

  本报讯9月4日,鹤岗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市政府十项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从即日起,该市政府制定的十项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开始实行。至此,原来由多家职能部门负责的各项奖励和扶贫解困救助资金有了统一、规范的管理办法。

  文件所涉及的十项资金分为两大类:一为奖励性资金,通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杰出才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激励全市人民干事创业和多做贡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包括优秀拔尖人才奖励资金、招商引资奖励资金、见义勇为奖励资金,以及纳税多、安置就业多、有突出贡献企业家奖励资金;二为救助、援助性资金,用于扩大政府和社会对重点群体、弱势群体的救助和帮助,提高和谐社会建设水平。包括贫困学生助学资金、劳模解困救助资金、扶贫解困救助资金、特困户租房补贴资金、突发事件应急安置资金、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设立这十项专项资金,主要由市政府从财政中支出,并在需要时,由市政府决定组织社会捐赠。今年年初,鹤岗市市长朱清文在向该市人大代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今年市财政拨款1000万,用于十项专项资金的建设。目前,用于设立专项资金的拨款已经全部到位。

  各专项资金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如优秀拔尖人才奖励资金由市人事局负责,贫困学生助学资金由市教育局负责,劳模解困资金由市总工会负责,扶贫解困救助资金由市民政局负责等等。各专项资金在财政局设立专户,由财政局负责监管和审计。

  自2004年以来,鹤岗市十分重视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努力从各方面改善其生活条件,帮助其脱离贫困。如由市财政和社会捐助共筹得特困职工救助资金937万余元,通过市总工会进行发放,共救助特困职工3.4万余人次,其中特困劳模189人次;市教育局在市财政拨款和各界捐赠的基础上建立了贫困学生助学基金,2005年资助中小学生4000余人,资助大学入学新生67人,今年截至目前,用于资助大学新生入学的资金已达到近65万元,资助人数达411人。据不完全统计,自2004年以来截至目前,鹤岗市用于救助弱势群体的资金投入共约1.9亿元,约14.5万人从中受益。

  进入2006年,市政府对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发展予以更多重视。除加大财政投入外,还着手制定十项资金统一的管理办法,对十项专项资金设立的原则和目的、资金来源、管理主体、权限和审批程序等都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使十项专项资金的运作更规范。

  鹤岗市市长朱清文说,传统的行政调控、访贫问苦、结对帮困等等施惠型、给予性的调节办法,仅仅只能解决一时一事一人的问题,并非根本之策。根本之策在于使公众真正能够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切实弥合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让弱势者得到强有力的社会保障。设立这十项专项资金,是鹤岗市在这方面的积极尝试,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并建立规范、滚动使用的长效机制,以激励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民生民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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