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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博客”作秀还是无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0:21 法制早报

  提示:从1986年,我国第一个“110”报警台建立到现在的20年间,“110”已逐步发展成为公安机关的 一面旗帜。有困难拨打“110”寻求警察帮助,已经成了人们防御侵害保全自我的有效途径。然而,对于福建省榕源建筑工 程公司项目经理陈利来说,却采取了建“逃亡博客”的形式开始向全国网民和媒体求救,并配发多张现场图片,目前已在全国 范围内引起了轩然大波,警方的介入预示着这个“疯狂”的“逃亡博客”事件将最终通过法律渠道予以解决。

  □见习记者许兰武

  逃亡中建“博客”

  向网友求助

  “我是千万富翁,因工程纠纷遭恩施黑帮追杀,四处逃亡……”近日,“千万富翁”陈利在博客中的“血泪控诉”, 引起网友及媒体的关注。福建省榕源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陈利建“逃亡博客”,自述因工程纠纷被人追杀、露宿野外,并配 发多张现场图片;该博客引来众多网友关注,热心网友提出多种方案,试图帮他脱离险境。

  从该“博客”中得知:今年28岁的陈利,自己组建了工程队,属于福建省平潭县榕源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在湖北 省恩施州参加沪蓉西高速X6标段的建设,承建该标段两处隧道。2005年11月26日与沪蓉西高速X6标段中标单位( 中铁大桥局第三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协议与劳务协议。

  据他介绍,施工队进场至今,已完成工程量近1000万元,投入设备材料资金700万元左右,外借资金400万 元左右。中铁大桥局新上任的项目经理邹先权到任后,逐步将该标段原有的多支施工协作队清退出场,双方在结算与赔偿问题 上未达成共识,他的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胁。

  “对方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扬言要绑架我,我和另一个合伙人以及司机只好频繁地换宾馆。10月4日又换到华德 宾馆,但是4日中午,我们看到对方的人已经住进隔壁房间,才知道被跟踪了。”这是陈利“博客”中所讲的。

  最后:“现在我在恩施一个偏僻的网吧里发出这篇帖子,然后再开车离开,寻找藏身地点。”在“潜逃”中寻找网吧 完成一个个帖子。

  之所以选择在网上求助,陈利说,是想让人们看到一个生意人在外地的遭遇,同时向全国网民以及媒体求助:“我敢 对帖子里的所有事实负责”(在“博客”的个性介绍中提及)。

  警方介入“逃亡博客”

  从陈利开始建“博客”的短短数天内,其“博客”点击率超过12万人次。传播速度之快,传播人数之多均属少见。 各种各样的评论自然也是不少,观点各异,热闹非凡。

  “4号晚上开通的博客,到今天已经接到数百个电话了。其中,媒体不少于50家。”陈利10月12日对《法制早 报》记者说,给他打电话的还有美国华侨、新闻媒体、包工同行、福建老乡和一些陌生人。他们都对我的处境表示关心。

  可见,博客的作用越来越大了。有位资深的《南方周末》记者坦言,现在不少的新闻线索是通过互联网在博客中或者 论坛里找寻到的。比如,一个博客二十多分钟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作品,让网民们笑了,却让一个导演气愤了。因为 一部投资上亿元钱花去几年时间的大电影,却经不住一个博客的推敲,此事件的风波让网民们看到了一些人的度量,最终谁赢 得了天下,谁又让天下笑了呢?还有很多事件,是先经博客之手,才让我们在电视、报纸上所见所闻。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博 客及其作用并非有如一些人所说的那样。

  陈利的“博客”不仅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密切关注,同时也引起了多家媒体的深入报道。10月9日,《重庆商报》率 先对此事进行了报道。随后,《武汉晨报》又专门让特派记者到施工现场深入采访。

  与此同时,从恩施市公安局证实:自称陈利的人在网上建立逃亡博客的事引起了警方高度关注,警方希望陈利及时与 警方联系,配合警方调查。12日上午,记者和陈利联系得知,只有湖北省公安厅过问此事后,他才可以主动配合警方调查。

  “逃亡博客”真相之争

  10月11日,《武汉晨报》对此事进行了深入报道。经过武汉晨报记者采访得知:村主任在拆工棚中没有动刀动枪 ;业主清退陈利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进度太慢;打司机的只有两名工人;打监理的人是其酒友。

  “我是当事人,对事件的来龙去脉最有发言权,《武汉晨报》的报道中有一些与事实不符之处,我通过此贴与当事记 者进行沟通和探讨。”

  陈利在“博客”中的叙述显然和《武汉晨报》报道的部分内容存在不小的分歧。为此,陈利当天就在“博客”中回复 了相关媒体对其的报道。

  陈利对新闻报道中自认为不确切的地方进行了逐一说明。在互联网盛行之前,一个在“潜逃”中的人,请求媒体帮助 ,并且和媒体平等交流,几乎成为神话。然而,随着“博客”的出现,这种遥远的神话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

  “博客”以易用性博得网民的青睐,并开辟了互联网的2.0的新时代。与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一样,“博客”既可 以成为天使,也可以成为恶魔。仅仅从易用性的角度,“博客”也有副作用。中国人民大学喻国明教授在《传媒,现代潘多拉 宝盒》一文中认为:“传媒产品将进一步具有易得性和‘傻瓜化’的特征。懒于思考、懒于行动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未来一部分 青少年的社会特征。”

  喻教授的观点也适用于最前沿的媒体——“博客”。在陈利“博客”几百条的评论中不难看出,各种偏激的话语多得 不胜枚举。写作“博客”促进人们思考和表达,这在一定程度上比其他被动媒体好。但“博客”由于易用性,带给人们的往往 是浅思考,多数是个人体验的自我表达。越是个人体验的猎奇的内容越容易被其他“博客”所欣赏。

  “博客”的言论自由不是无限自由。很多网民认为,“博客”的出现,是个人自由的回归,“博客”的原则就是“我 的地盘我做主”。但另一面,“博客”又具有了广泛传播开来的最大可能性。因此,“博客”是介于私域与公域之间的特殊状 态。

  对“博客”操作不当同样也会引来官司。被称为“中国首例进入公共视野的博客侵权案”,于今年作出一审判决。法 院认为,用户可以自由在“博客”网站发表文章,但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权益。因此,判决中国“博客”网首页向被侵权的南 京大学教师陈堂发刊登致歉声明并保留10日,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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