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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法院少年法庭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0:2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记者近日从玄武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日前获得团中央、中央综合办等13个部门联合表彰的2004——2005年度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玄武区人民法院早在1989年就成立了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1996年,为了更好地适应少年审判工作的需要,该院将少年法庭单独建制。1999年年初,在原少年
法庭的基础上专门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以下简称少年法庭)。多年来,少年法庭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走出了一条法理与情理和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少年审判之路。

  创建“三表一报告”

  为提升庭审效果,实现寓教于审,少年法庭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办公室,同时创建了“三表一报告”制度,即未成年人家庭情况调查表、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测试表、家长监管责任表、社会调查报告。庭审前,社会调查员通过“三表”对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经历、家庭背景、交友情况等进行调查,深入剖析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作出未成年人成长情况的社会调查报告,对可以适用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提出缓刑建议。此项制度为法院公正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了重要依据,使判决更具客观性,教育疏导和矫治工作更具准确性和针对性。

  启用“成长启示录”

  为实现少年审判工作与社区帮教有效对接,少年法庭推出了未成年犯“成长启示录”,即在判决前由未成年被告人、家长和社区帮教组织共同填写未成年人成长启示录有关内容,以此为基础建立起个人档案,由法官定期对该未成年犯进行回访、考察,并在成长启示录上签署考察意见。此项机制的正式启动,为追踪、分析、评估未成年犯回归社会及社会帮教工作的成效,提供了鲜活的实证。

  引入心理疏导

  为了查清未成年犯的心理症结,把握他们的心理状态,找准教育的感化点,有针对性地调整他们的特殊心理状态,扭转他们偏曲的性格,少年法庭积极探索将心理疏导机制引入少年刑事审判中。该院专门从南京师范大学引进心理学专业人才作为法官助理,对有需要的未成年当事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同时鼓励现有法官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进一步增强少年法官寓教于审的工作能力。

  整合社会资源

  让未成年犯通过参加社区服务,重新融入社会。少年庭借助辖区内成熟的社区网络,建立了多所帮教考察基地,同时利用辖区内的梅园新村纪念馆,建立起青少年德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为即将重新走向社会的未成年犯搭建起宝贵的社会实践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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