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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向购房业主收测绘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0:38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梅燕、记者胡骅、实习生卢志军报道:房产测绘收费不得转嫁给购房业主。昨日,记者从南昌市物价局获悉, 为规范房屋勘丈测量收费行为(以下简称房产测绘收费),该市下发了房产测绘收费政策通知。

  通知规定,房产测绘收费属经营性服务收费,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等委托人,不 得擅自转嫁测绘收费,不得向房地产买受人(购房业主)收
取测绘费用,违者将按相关法律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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