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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光琇常委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发言:增加经费投入保证教育公平公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1:21 人民政协报

  教育是促进社会公平的“最伟大的工具”。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本身的不公平问题日益突出,反而成为影响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城乡教育水平差距巨大。第二,高校招生存在不公平现象。第三,非义务教育费用超出一般家庭承受能力。第四,不同教育阶段资源配置不均衡。

  我国教育不公平问题的产生原因主要是:1.投入严重不足,经费分配不合理导致了教育不公平。2.贫富差距导致教育不公。3.改革滞后导致教育不公。4.教育乱收费导致教育不公。

  公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一个社会不可能做到财富的绝对公平,但要尽力做到机会的公平。而教育公平则是机会公平的基础,因而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此建议:

  1.落实“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要大幅度增加财政教育经费,使之明显高于同期财政的增长幅度,争取在一两年内实现财政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大量投入,形成公办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2.调整教育投入结构,改革教育财政体制。要实行农村教育投入倾斜政策,尽早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全免费,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质量;要改变中央教育投入在高等教育领域比重过大倾向,使之更多地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欠发达地区倾斜;要逐步上移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主体,从以县为主过渡到以省或设区市为主,并明确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标准。

  3.废除“重点校”、“示范校”制度。

  改变中学教育经费“重点倾斜”的做法,代之以按教育规模公平配置资源;采取措施鼓励中小学优秀教师向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流动,实现中小学师资力量均衡发展;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考核办学质量和工作业绩的做法,研究制定以“素质教育”为内容的全面考核标准。

  4.改革高考招生制度。高考招生地域指标,特别是部属重点院校指标的确定,不应以地方政府对学校的经济支持大小为依据,而应以该地区考生的数量和高考成绩为基础,尽可能做到使不同地区的考生具有基本平等的被录取机会。

  5.完善贫困生社会资助体系。建议加大政府财政助困投入,建立普惠制社会救助机制,同时完善评定机制,积极倡导和发展各种民间教育救助方式,让贫困学生都能上得起学。

  6.建立教育管理社会参与制度。社会的参与和监督对保证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要探索建立有政府、学校、受教育者及其家庭等有关方面参与的教育评价与监督机制,对重大教育政策实行咨询和听证制度,对政策的实施实行监督制度,以遏制“乱收费”和教育腐败现象,保证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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