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路边修车不警示将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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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2:30 乌鲁木齐晚报 | |||||||||
自治区交管部门将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展开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车辆在发生故障需停在路边检修时,如不设置警告标志,机动车驾驶人将被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接受处罚规定的最高上限罚款。 严查超员超速疲劳驾驶
16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本次全区整治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夜间违法停车及故障车不设警告标志牌5种行为。 其中,夜间故障车不设置警告标志的车辆将被列为重点查处对象。 据了解,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已提前派出工作组,分赴全疆事故预防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在检查中,工作组发现,因为夜间故障车辆不设置警告标志而引发交通事故的发案率呈现增多趋势。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公路交通警示设施不齐全、路灯设置少、夜间车辆少,但车辆行驶较快的路段。故障车辆有的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牌,有的大型车辆甚至没有粘贴反光膜。 因此,这类车辆发生故障停靠在路边,很难让来往车辆发现,所以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将加强夜间路面巡逻 另据了解,交管部门除严查以上5种交通违法行为外,还将对9座以上(含9座)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进行纠察。 同时,交管部门还将特别加强夜间对路面的巡逻和管控力度,对未随车携带故障车警告标志牌、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牌、大型车辆后厢不粘贴反光膜或粘贴的反光膜不符合安全要求等违法行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经查处将严惩不贷。 而对于未随车携带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的车辆,必须配置后方可放行。 实习编辑:孙锐 作者:彭芳 梁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