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集团特大腐败案件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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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3:39 法制晚报 | |||||||||
原财务部经理 为公司理财 为己贪得过半亿身家 收受豪宅宝马 挪用公款达12亿 南航集团特大腐败案件开庭 庭审时 否认对其大部分指控并进行狡辩 称是被“架空”的 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华社广州10月16日电(记者 肖文峰)“委托理财”生出惊天巨贪,南航集团曝出腐败大案。16日上午,该集团原财务部经理陈利明因鲸吞半亿多元贿款,挪用高达12亿元公款,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 一同涉案的还有南航集团原副总经理彭安发,汉唐证券公司及其原广州总部负责人亦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同时被列为被告。 南航违规投资43亿元理财 检 察机关起诉称,2001年8月至2005年6月间,陈利明、彭安发与南航集团总经理颜志卿三人商量,利用南航集团的银行信用贷款,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有固定回报的投资理财业务共计人民币43.552亿元。随着汉唐证券被证监会取消交易资格并进行资产清算,南航集团的这一违规投资随之收回无望。 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至2003年间,由被告人陈利明和韩晓军具体经办,南航集团利用银行信用贷款并以南航集团的名义在汉唐证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共计人民币16.426亿元。在此过程中,汉唐证券按理财金额1%的比例,以投资顾问费的名义支付给被告人陈利明贿赂款人民币1642.6万元。2002年4月至2005年6月间,陈利明收受世纪证券以财务顾问费名义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3429万元。 2004年2月,陈利明收受他人宝马小汽车一辆,价值人民币70余万元;2005年4月,被告人陈利明收受他人房产一套和车位两个,共价值人民币225万元。 截留千万收益里外通吃 一头从证券公司收取巨额回扣,一头则从南航集团的投资理财收益中大肆中饱私囊,陈明利可谓“里外通吃”。 2003年3月26日,在南航集团委托世纪证券进行了一笔金额为5.126亿元的理财业务后,陈利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示世纪证券将 本应支付给南航集团的一笔固定收益款人民币1234万余元汇入其妻子为法人代表的一家公司的账户。 此外,陈利明以南航集团的名义多次向多家银行借款并私自挪作他用,金额高达12亿元。 庭审直击 “我是被‘架空’的” 陈利明否认了对他的大部分指控,称:“我是被架‘空’的”,并不能掌控那些散布各个账户里的钱(即回扣),所以不能算是受贿。至于挪用公款的指控,陈则辩称,都是照程序办事。鉴于陈的认罪态度,检察官未与他在庭上过多纠缠。 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被告人及单拉 陈利明原中国南航财务部经理 被控罪名: 受贿5366.985万元、贪污公款1234.14万元、挪用公款12亿元 彭安发原南航集团财务副总经理 被控罪名:伙同陈利明挪用公款12亿元 韩晓军原汉唐证券广州总部负责人 被控罪名:单位行贿1642.6万元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控罪名:行贿1642.6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