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学生被殴后浮尸池塘 警方认定溺亡拒立案(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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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5:29 国际在线 | |||||||||
四大疑点 疑点1 1.64米高少年溺死浅池塘?
肖楚程的父亲肖德钊说,儿子熟悉水性,且身高1.64米,而池塘水深不足1米,他想不通儿子怎么会可能溺水身亡?此外,池塘边的马路有4.5米宽,儿子每天要走6遍,再熟悉不过了,怎么会掉进水里? 记者测量后发现,该池塘最深处不到1.2米,浮出尸体的地方的水深更是不到1米。 另外,公安局法医骆浩表示,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晚饭后两小时,也就是晚上8时左右。但附近的居民纷纷表示,池塘旁边住了很多人,饭后一般都会在附近散步,如果是有人溺水,怎会没人发现?此外,多名居民反映,倒是在19日凌晨两三时,他们听到池塘边有狗不断狂吠。 疑点2 既是溺亡为何双手抱胸前? 目击者发现,肖楚程尸体打捞上来后,脚上穿着夹板鞋,双手抱在胸前。 按照常理,溺水者会在水中挣扎,夹板鞋极易脱落,双手也应该是伸开的,而不会抱在胸前。而且,肖楚程的呼吸道、消化道内均没有溺液,而一般溺水身亡者会在呼吸道、消化道留下大量溺液。 疑点3 7名打人者事发后均失踪 事发后,参与殴打肖楚程的郑某、贺某等7人均离校不知所终。郑某家乡的村支书杨贵圆告诉记者,郑某已经去广州了,是学校让他走的。 部分同学向记者反映,事发后,校方开会要求学生统一口径,遇到有人问起肖楚程的死因,就一律说“不知道”。 疑点4 警方拒绝家属自请法医 死者尸体送到殡仪馆后,警方不但拒绝家属与死者见面,还不许家属自请法医进行再次鉴定,对家属一再要求立案的恳求也不理不睬。此外,警方还一再催促死者家属赶快将尸体火化,指责家属悬赏5万元征集线索行为“违法”。 死者家属打电话给公安局某领导要求立案侦查,回答是:“这件事不要找我们了,是溺水死亡,我们已经开会研究了。”当地传言,几个肇事者都在县里有“后台”。 10月12日上午,新田县政法委个别领导郑重告诫死者家属:“务必于17日之前将死者火化,否则采取强制措施,死亡原因就是溺水死亡,鉴定书以后再说。”(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