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部委将联合检查招投标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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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8:22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0月17日讯 (记者 李立) 记者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我国11个政府部门决定,年内联合对招投标市场开展专项检查,目前联合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已拿出。此举旨在推动招标投标法贯彻落实。 这11个部门为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在招投标活动中执行招
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部门检查阶段由各部门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在2006年11月底前结束。联合检查阶段安排在12月上中旬,由各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自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联合进行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