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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保安行业 徐州保安行业均由公安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0:32 中国徐州网

  彭城晚报讯(记者王彬通讯员杨菁曹苏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保安服务行业管理,促进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市公 安局于近期出台相关措施规范管理全市保安服务行业。

  据悉,此次市公安局明确规定全市保安服务行业必须置于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之下。市和县(市、区)公安局 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可组建保安服务公司,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自建保安组织,不得生产、销售保安服装、 标志及保安器材,不得设
立保安培训机构或者招聘保安员。对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违反规定擅自组织的保安服务公司及以其 他名义开展保安服务业务的行为,市公安局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和取缔。

  此外,全市各保安服务公司和已在当地保安服务公司归口管理的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公安部和中国保安协会的规定, 一律穿着全国统一的“2000式”新式保安服装、佩戴统一颁发的保安标志。其他任何人员,均不允许穿着旧式、新式保安 服或带有保安字样的其它制式服装,否则,一律按非法保安查处。

  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清理整顿,进行严肃查处和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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