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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限”之后打折依旧疯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0:41 江南晚报

  本报讯国家五部委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已于本月15日正式实施。但无锡一些小店老板依旧“高调”打折。中山路短短100多米的路上,就有4家商店亮出类似“全场×折起”“低至1折”“100%清货”等字样的广告。针对这一情况,中山路工商所昨天开始进行专项检查。

  中山路305-307号特步特卖店外张贴的“装修特卖全场3折起”的促销广告格外显眼
。店内销售的鞋子堆成两堆,标价签只有零星几张。一双鞋子旁的标价签上只写了“175”这个数字,该价格是原价还是打折后的价格无从判断,更别说标明打折原因、期限了。

  在店里转了一圈,除了“全场3折”起的广告外,其它打折标识一律没有。具体一双鞋、一件运动服打几折全由销售人员说了算,加上没有原价,这样的打折有多少水分可想而知。在工商执法人员一再追问下,销售人员才说了实话:写着全场3折起,但只有两款鞋子和两款运动服是打3折,其余全部高于3折,折扣最低的只打7折。

  (《办法》明确:零售商促销内容应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应在经营场所内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在巴沙奥专卖店内,皮包的打折花头让人开了眼界。在箱包柜台,一系列黄色女包旁,降价标签上“原价308元,现价139元”倒是写得明明白白。但一翻皮包上的吊牌,这个系列女包的零售价都是219元。

  (《办法》明确: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潘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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