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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为何状告医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0:56 新民周刊

  将如此专业的临床医学问题诉诸网络这个公共平台,这种做法是否妥当引起了争议。

  撰稿/贺莉丹(记者)

  2006年9月22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来自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的两位医生对簿公堂。

  从2006年4月份开始,美籍华人医生曾延华就以实名投诉的方式在网络上声讨其同事兼上级——深圳市人民医院 神经外科临时负责人陈建良,曾延华毫不客气地称“所有神经外科大手术,他都心里没有底,都敢开,都不怕病人死”、“在 利益面前无视规定为自己捞好处”、“在医疗岗位上任意胡作非为”等,此文被各网站转载。3个月之后,陈建良一纸诉状, 以“名誉侵权”为由将曾延华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当天庭审时双方激烈交锋,法院最后认定,被告曾延华发表于网络的文章内容基本失实,以此为据发表的相关评论有 不当之处,已超过了正常的学术和道德评论的范围,带有损害原告名誉的性质,法院当庭判决被告曾延华立即停止侵权,删除 在网站“正义论坛”、“21CN”上发表的文章并发表经法院审核的道歉声明,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建良 公证费1860元、交通费2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元。

  最后的稻草

  当天开庭的氛围并不寻常,等待在法庭外的原告方证人——两名神经外科医生神情凝重。

  判决刚刚宣布,一个意想不到的细节终于打破了平静,一个神情愤怒的年轻人直斥曾延华——“你再搞下去,给我小 心点!”声音大到惊人,曾延华抬起头,一脸无所谓。

  “我实在没有想到是这个结果。”走出法院时的曾延华看上去有些失落,他从未有过出庭经验,亦未聘请律师,现在 觉得“吃了亏”,埋怨自己没有抓住向法庭申请传唤证人的时机,只准备了一些同科室医生签名的材料。

  “我肯定会上诉,如果走完这套司法程序还不行,我就回美国吧,我太累了。在美国,一个认真做事的人一定最受尊 重。”53岁的曾延华感慨。

  从2006年4月份开始,曾延华将一封实名投诉信公布于互联网,标题为“谁来切实管管医疗行业的医疗质量,医 疗法规执行,技术论文造假和医疗乱收费?一个美国博士回国从事神经外科临床医疗实名投诉无门的经历”。他直指同事陈建 良在2005年1月至12月期间的7例动脉瘤夹闭术死亡6例,死亡率为85.7%,并称这是“恶性的医疗效果”、“奇 高的医疗死亡率”。文章一经公布引发轩然大波,各网站相继转载,曾延华的投诉由此演变成为公众事件。

  “我撰文并投书网络,属于对违反医疗常规导致医疗失当的披露,属于对违法医疗收费的公开指责和谴责,也是对学 术上的不良行为的学术批评和道德批评。”曾延华说,“我当时反映了陈建良的4个问题:一是学术造假;二是动脉瘤夹闭术 7例死亡6例,死亡率奇高;三是违规处理病人;四是乱收费。大家都问,为什么是你来出头?第一,我年纪最大、资历老; 第二,科室里都说我比较干净;第三,从业务能力来说,我的能力很强、比较权威。”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曾延华表 示自己的做法“出自公心”。

  1990年,由同济医科大学博士毕业的曾延华分配到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工作。在他提供的学历证明中,记者 看到:从1993年开始,他先后在德国、丹麦和美国的大学和医学院学习和研究。2005年3月,曾延华回到深圳市人民 医院神经外科任副主任医师,2005年10月他取得了美国国籍。

  曾延华矛头所指的对象,42岁的陈建良,1992年由湖南医科大学毕业后到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工作,去年 7月因神经外科科室主任吴耀晨教授退休,陈建良被院方指定临时负责主持科室工作。身为主任医师的陈建良有众多头衔,在 1997年被暨南大学医学院聘为硕士生导师,2003年被华中科技大学聘为兼职博士生导师。

  “7个死6个,哪个还敢找你看病?我根本不是为了经济上的原因,我是实在迫不得已才将他告上法庭。由于他对我 的攻击和诽谤,我的手术量明显下降,我的社会公信力降到了最低,朋友们认为要重新认识我,认为我可能是一个伪君子,一 些人看了互联网上的文章后,竟然写信来骂我,认为我这样一个人不配留在医疗队伍,不能做医生。”记者多方努力,原告陈 建良才接受采访。看上去忧心忡忡的他表示,曾延华的文章上网后自己受到了很大压力,严重失眠,恶梦连连,服用安眠药也 无济于事。他的妻子原任深圳市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医院干部保健科科长,出事后妻子责骂他不会处理人际关系,甚 至提出离婚。不仅如此,陈建良还接到了一些辱骂他的信件,一些人不客气地指责他“害死了5条人命,可以说是十恶不赦” 。

  按照曾延华的说法,在将文章公诸网络之前,从2006年2月开始,他就将自己整理的材料发放给神经外科的医生 以及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的神经外科的同行。2006年2月14日,曾延华分别向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 会、深圳市信访办、深圳市人大、深圳市卫生局、广东省卫生厅等单位递交了实名投诉信。

  在曾延华看来,院方对陈建良的“神经外科代理主任”的这个任命成为两人矛盾正式公开化的“最后一根稻草”,让 他打定主意投书网络。

  “陈建良2005年年初的医疗问题被医院医疗缺陷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医疗缺陷,但随后陈建良不降反升,医院 任命他为神经外科代理主任。他的提升是在我在2006年2月将反映问题的材料送交给医院、市卫生局、市纪委、市人大之 后,我是在医院做出这样的处理后才将文章发送到网络,是无奈之下通过网络揭露学术腐败。”曾延华说。

  “那是神经外科自创建以来的唯一一起一级医疗缺陷。”医生李乐阳(化名)告诉记者,他清楚地记得,当时神经外 科为此赔偿了30万元,陈建良负担了赔偿金中的3万元,科室其他医生共同负担了3万元。

  记者看到的一份深圳市人民医院的文件显示,院党政联席会议认定神经外科的一名患者事故为“一级医疗缺陷”,“ 给予责任人陈建良医生行政警告,保留神经外科副主任(临时负责人)职务,留职察看一年”。但法院方面认为,这个决定未 明确原告陈建良有违反医疗常规违规操作的问题;被告也无有效证据佐证原告经常受到患者投诉。

  将如此专业的临床医学问题诉诸网络这个公共平台,这种做法是否妥当引起了争议。以学术打假闻名的方舟子(新语 丝网站负责人)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只要反映的是事实,举报者可以选择他认为合适的渠道进行反映,包括在 网络上反映。何况曾延华是因为实名向上级举报没有结果,投诉无门才贴到网上的。他反映的情况涉及到医疗问题,公众也有 权利知道。”

  “7例死亡6例”争端

  连日来,记者约见了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的多名医生,一部分医生干脆表示“不知情”,而接受采访的医生都无 一例外地表示,脑动脉瘤夹闭术是衡量一名神经外科医生水准的“标志性手术”,“这个手术有的水平顶尖的医生做两三个小 时就做好了,有的医生却要做十几个小时。”神经外科医生黄建国(化名)向记者解释。记者随后联系院方采访,深圳市人民 医院公共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两名医生之间的矛盾,院方不介入。

  按照陈建良的解释,曾延华罗列的7个动脉瘤死亡病例,只有3例是自己主刀,有2例是由广州南方医院漆松涛教授 主刀,有2例是由神经外科原科室主任吴耀晨教授主刀。

  “我做过各种动脉瘤手术,成功的是多数,2005年有几例失败,这也是事实。1998年,我从韩国学习回来, 我主刀做了神经外科第一例动脉瘤夹闭术,我做的动脉瘤手术例数是最多的。你高尔夫打得好,我游泳游得好,你就把你的高 尔夫成绩跟我的游泳成绩来比,这是不行的!”陈建良自称“什么手术都做,并且什么大手术都是我做”,他也承认,动脉瘤 夹闭术是自己所在的整个神经外科的弱项,这个手术的量并不多,医院神经外科科室的水平在全国而言也不能算高。

  深圳市人民医院信息科在今年6月30日出具的神经外科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到2005年,神经外科全科16 名医生,手术1381例,死亡161例,死亡率11.7%;陈建良手术177例,死亡19例,死亡率为10.7%。在 陈建良看来,这是一组相当有说服力的数据,他强调:“这177例全都是比较复杂的神经外科手术,曾延华单挑出动脉瘤夹 闭术一项出来,是缺乏依据的。样本越大,才越能说明问题,你不能在短时间内用一种手术来说明问题,每个人在医疗过程中 都不是100%成功。”

  记者查阅了7例动脉瘤患者的相关住院病案,其中有3例陈建良任术者;有两例为广州南方医院漆松涛教授任术者, 陈建良任一助;有一例陈建良任术者,吴耀晨任一助;有一例为陈建良和神经外科原科室主任吴耀晨教授同时任术者,陈建良 名字在前,为第一术者,吴耀晨名字在后,为第二术者。

  “我是科主任,不管是陈建良还是其他医生,手术一旦出现困难或遇到危险,他们感到这个手术再做下去把握性不大 ,就会叫我上去,后面那段手术可能是我做的。整个手术多数都是这种情况,我上去也不能改变局势。这个时候我是第二术者 ,按照惯例主要承担责任的还是第一术者。”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原科室主任吴耀晨认 为,医学上出现的问题应该由专门的医学鉴定委员会来鉴定,在医学上风险系数比较高的动脉瘤夹闭术的成功与否跟术者经验 紧密相关,除此之外,术中病人麻醉的各种情况、病人是否具有手术适应症等诸多因素也影响到动脉瘤夹闭术的效果,“7例 中死6例,这确实是客观存在,这个东西造不了假,病案室都能查出来,但具体死亡率为什么这么高还得再求证。”

  在各方意见相持不下时,2006年5月24日晚到5月25日上午,深圳市卫生局邀请到北京天坛医院赵继宗教授 、解放军总医院周定标教授、上海华山医院周良辅教授这三位国内神经外科的著名专家,对曾延华的投诉信中提及的“陈建良 2005年1月至12月7例颅内动脉瘤手术死亡6例和2例垂体瘤手术病例;以及曾延华自己2005年11月至12月所 做的4例颅内动脉瘤手术,无一例死亡”共13份病例资料进行了讨论。记者拿到的一份盖有深圳市卫生局公章的三位医学专 家的讨论意见认为,陈、曾二人所提供的病历资料表明,“陈建良和曾延华医生在这些病人的处理中的态度是积极的、工作是 认真的;从提供的资料中均未发现两位医师对病人的处理违反诊疗常规;由于临床经验不足,有的病人的手术适应症、手术时 机掌握欠恰当,手术操作和术后处理欠规范,效果不理想。”

  就曾延华反映的问题,至2006年9月12日,深圳市卫生局出具的一份处理意见指出:“医院应制定擅自散发有 损害医院形象信息的处理规定,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鉴于曾延华反映的情况与实际出入较大,医院应对曾延华同志进行 批评教育”。

  法院最终采信了这两份来自医疗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方舟子认为:“法院既然受理了此案,就应该去认定曾延华所 说的是否事实,涉及的专业问题由专业机构做出鉴定是必要的,但应该找与原被告都没有利害关系的独立的专业机构。”

  但如果曾延华要申请特定鉴定委员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可能面临司法上的一定困难,律师秦茂宪分析:“这起名誉侵权 纠纷中,法庭判定的是被告散布的事实是否与客观事实符合,当地卫生局组织的专家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具有一定公信力,也确 实不能证明原告造成了恶性的医疗效果和奇高的死亡率。按照医疗事故鉴定提起的相关规定,医患双方可以要求法庭指定特定 的鉴定委员会针对6例病例做出重新鉴定,但被告的身份既不是医院,也不是患方,因此无法提出鉴定要求。”

  两名医生的内耗“战争”

  “这件事情再搞下去就变成双方相互揭丑了!”在陈建良看来,曾延华之所以到处散发材料,不过是“出于争夺科室 主任、学科带头人的职务”,而并非“以良心唤起公理和公论”。

  “院里对竞选主任年龄要求是50岁以下,老曾53岁了,早就超龄了。”医生黄建国(化名)对此不以为然。陈建 良说:“就是因为超龄了,所以他就更恼火,认为自己没有希望了,一定要将我拿下。他把我搞臭了,我在这个地方呆不下去 了,他还是可以回美国。”

  “这些年来,我断断续续在深圳市人民医院工作了不到4年时间。我在美国一直是做神经外科的基础研究,在美国做 神经外科医生必须通过美国的外国医学生医学专业考试,在神经外科接受8年的住院医生训练后方能动手术刀。我要回国是因 为我喜欢做神经外科的临床医生,喜欢握手术刀的感觉。”曾延华告诉记者。作为归国人才,曾延华称自己的收入并不算高, “我回国不是为了钱,在美国,我的年薪是5万多美元,现在我每月的工资平均不会超过5000元,跟科室其他医生差不多 ,陈建良的工资肯定比我高。”

  不可否认,对于神经外科的医生们而言,曾延华与陈建良之间的“官司”已经演变成为内耗极其严重的一场“战争” 。“老曾在国外呆久了,摸不清国内的情况了,这几乎是一个人和一个系统的斗争”——一名医生这样向记者形容曾延华数月 来的动作。“咱们医院还从来没出现过这种医生告医生,最后不得不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争端的情况。”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 外科医生裴江(化名)这样感叹。他感到科室内部的斗争已经影响到就诊病人,有些病人听说科室有矛盾就转院了,“病人总 体数量少了”。跟陈、曾二人共事多年的医生李乐阳(化名)表示自己非常不希望看到科室现在的局面,他自己的情绪也为此 受到很大影响。“他们两个人在科室基本上已经不说话了。俗语说‘家和万事兴’,科室跟家庭是一样的,科室搞垮了,对每 个医生都不好。”

  裴江看来,学术争论应该通过更为理智的学术渠道来解决,“他们也许有更高的理想和追求,我还没有跟上他们的思 路。”

  对陈、曾二人手术水平高低的比较也成为一个备受关心的话题。“我和陈建良的技术根本不在一个平台上。我曾经跟 科室其他医生讲,我带的学生都比他强,业务上他需要10年时间才能赶上我的水平。”曾延华对记者这样评论陈建良,毫不 迟疑。

  “不能说我的临床十分成熟,每一手术都无可挑剔,但我可以说,在神经外科领域同年资中我是优秀的,在深圳和广 东省我是突出的,在我们科室,我的综合素质包括临床能力无可取代。”陈建良自我评价。

  在一些同事的眼中,仿佛“空降部队”的曾延华在神经外科并未受孤立。“老曾很较真,想着用很少的钱帮病人治大 病,是书呆子一个,以前他就可以连续看几十个小时的书。”医生黄建国告诉记者,曾延华采用实名投诉的做法是“公开的” 。“陈建良什么手术他都做,他做得多,得到的锻炼的机会就多,他的技术属于中上,但还不足以成为学科带头人。相比之下 ,曾延华的年资高些,手术效果比陈建良的好些。”黄建国认为。

  裴江则告诉记者,“曾医生在学术上有追求,与我们相处得也不错,他从美国回来,对我来说,是来了一个很强的医 生,对我的学习会更好。他和陈建良两个人的手术水平都高,都是我的老师。”

  2006年9月26日上午11点左右,阳光晃得人几乎睁不开眼。凌晨4点从手术台上刚下来的曾延华黑着眼圈, 背上他随身携带的深蓝色运动挎包,走到深圳市人民医院对面的复印店,挎包满满当当装着的是他为上法庭准备的各类材料甚 至学历和出国证明。复印店的老板娘很热情,手臂遥指对面的深圳市人民医院,“你要找工作啊?你是美国回来的,又是博士 ,肯定能进那个医院。”曾延华点点头,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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