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及三轮农用车仍按次收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1:48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胡骅、实习生卢志军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就实行计重收费后,标准集装箱及摩托车、 三轮农用车通行费收费标准下发通知。通知规定,摩托车、合法装载的三轮农用车不按计重收费,仍执行原收费标准。但非法 改装和装载的三轮农用车车货总质量超过2.0吨的,将按计重收费标准计价收费。同时规定,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车货 总重量不能超过计重收费模式核定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