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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2:4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哈尔滨10月18日消息(记者乔仁慧)记者从17日召开的首次驻哈高校征兵动员工作联系会上获悉,今年哈尔滨市的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大学生可享受保留学籍、减免学费、免试保送研究生、服完义务兵役后将补助10000元等优惠政策。

  保留学籍复学后减免学费

  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荣立二等功以上免试保研

  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表现优秀可直接提升军官

  对在部队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校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

  服役期间家属享军属待遇

  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不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退伍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予以安置。

  服完义务兵役后补助一万元

  去年,黑龙江省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对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除了享受规定的优待政策外,(农村至少4000元/年,城镇2160元/年),服完义务兵役后省财政另外再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1万元。今年7月,部队工资制度改革,新的工资标准有了大幅度提高。一年兵月津贴为240元,第二年为280元,当两年兵退伍能拿到总计7690元转业费(含津);一级士官基本工资560元(不含各种津贴补助和逐年增资),服役3年转业时能拿到总计41834元(含以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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