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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执行隐匿财产 一对父子存款被划挨拘又挨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5:0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10月18日讯(通讯员黎东华 陈丽娜)对法院已生效的判决书拒不执行,反而转移、隐匿财产。日前,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恶意躲债的莫氏父子各罚款一千元。

  荔浦县修仁镇的韦肇丽与莫尚源、莫艳林父子系邻居,2005年8月19日,因韦肇丽在公共通道旁堆放农家肥影响了两家出入,双方发生了争执。在争吵过程中扭打致韦肇丽轻伤
,韦肇丽伤愈后提起了上诉。2006年6月15日,荔浦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莫氏父子有期一年,缓刑一年,并赔偿韦肇丽五千余元的经济损失。

  判决生效后,莫氏父子一直未履行给付赔偿款义务,韦肇丽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多次做思想工作动员莫氏父子自觉履行,可是其不仅不给付赔偿款,反而把家中的彩电和150只老鸭等财产全部隐匿,使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在莫尚源被法院依法拘留15日的情况下,其子莫艳林宁愿东躲西藏过着有家不敢回的日子仍不履行给付义务。

  今年9月,法院查明其父子在银行尚有存款一万多元,遂划扣了被执行款并对莫氏父子采取强制措施,做出如上处罚。编辑:王香菊作者:黎东华 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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