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预防交通事故要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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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20: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18日电(记者刘晓莉、胡锦武)“要争取把预防事故工作纳入平安建设,作为对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18日在全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落实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制。 刘金国说,要把全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目标层层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交警总队领导包地市、支队领导包县区、大队领导包乡镇的领导责任制,将所包地区预防事故工
刘金国说,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首先要检查分包民警是否尽到了职责,分包领导是否尽到了职责。凡是玩忽职守、失职失察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凡是发生3人、5人以上事故的,要争取在10天之内把有关责任人处理到位。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虚报瞒报事故。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据介绍,公安部从9月20日开始到年底,在全国开展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专项督察工作,查隐患,堵漏洞,压事故,保安全。督察的主要方式是暗访,发现问题。目前,部交管局已有5个督察组到重点地区开展督察,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后,还要陆续派出10个组下去开展工作。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由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督促检查,检查了解基层开展专项行动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鼓舞一线民警的士气。(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