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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将重点整顿客运企业及驾驶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20:0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18日电(记者刘晓莉、胡锦武)记者从公安部获悉,第四季度重点整顿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从源头上进行交通事故预防。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18日召开的全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上说,从过去五年看,客运车辆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占全部特大事故的64.1%,这次专项行动,要把整顿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目前,全国49%的省级、30%的市级和36%的县级督办公路危险路段已经治理完毕,1.2万辆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车辆得到整改。

  公安部要求,积极会同建设、交通等部门,把确保安全作为衡量客运企业经营资质、衡量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衡量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唯一的标准。对不符合安全营运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业整顿。

  为此,公安部要求10月底之前,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要摸清所有挂靠车辆的底数,对以各种形式挂靠、转包的,要建议交通部门责令限期改变经营管理现状,逾期不改的,坚决清退出客运市场。要督促客运企业进一步严格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

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与交通部门一道,调整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长途客运班线或发车时间、发车班次。

  公安部还要求,10月底前,全国公安各级机关要与建设、交通、安监等部门共同组织客运企业对所属车辆的安全状况、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没有从业资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得从事客运车辆营运;对虽然取得从业资格,但屡次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有重大

交通事故责任的客运驾驶人,要监督所属企业对其调离岗位,不允许继续参加营运。要联合建设、交通、安监等部门,对一年内驾驶客运车辆两次以上超速行驶、一次超员20%以上或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营运驾驶人进行集中教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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