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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主承责15%一审判赔两万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1:00 沈阳网-沈阳晚报

  

奔驰车主承责15%一审判赔两万多

  刘老汉与奔驰车主争吵现场(资料图片)

  难忍停在小区里的机动车每晚发出的警报声,老汉与一辆奔驰轿车车主在争执中突发心脏病身亡,奔驰车主则扬长而去。老汉的妻儿以奔驰车车主侵权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
。10月18日,大东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奔驰车主被判承担15%%的赔偿责任,赔偿2.68万元。

  老汉书写禁停“公告”

  63岁的刘老汉家住大东区民贵家园小区,在老汉家楼下的过道上,停放着一些业主的机动车。刘老汉有心脏病,每晚停在楼下的车辆警报声搅得他心神不安。6月6日上午10时许,刘老汉拿着马扎和大白粉下楼,他见马路有空地,忙动手写下“车禁止停放”。小区两名保安见此情景,忙跑上来要求老人停止“乱涂乱画”。

  停车争执闹出人命

  这时,头天晚上停在老人楼下的奔驰轿车车主前来提车。“你是这个楼的居民吗?”老人问。“不是,我住别的楼……”车主回答。“那你停在别处吧……”刘老汉一脸严肃地说道。几句话把奔驰车主惹火了:“我停了怎么啦?你有什么权力管我。”双方随即争吵起来。老汉的老伴儿和儿子听到喊声,急忙跑过来劝阻。此时,刘老汉浑身颤抖,嘴唇发紫,他紧紧拽着奔驰车的车标,不让车主将车开走。车主的儿子将老汉抱到旁边后,就和父亲开车离去。奔驰车刚刚开走,老人突然栽倒在地上,当邻居拿着救心丹赶下楼时,发现刘老汉已经不行了。随后赶到的“120”急救人员检查后,证实老人已死亡。

  “大奔”车主被判赔偿

  事发后,奔驰车车主到当地派出所做了笔录。车主表示,根本没看到刘老汉病发倒地。刘老汉的妻子和儿子认为,老人之举属于合法维权行为。奔驰车车主随意停车的行为不当,其侵权行为使老汉的身体受到伤害,从而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刘老汉的妻儿将奔驰车车主起诉到大东区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16万元,还须赔偿精神损失费1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老汉明知自己身体有病,仍与人争执,导致心脏病发作猝死,老汉对此应负主要责任。被告与老汉争吵,负次要责任,其情节轻微,应承担15%%的赔偿责任,判决赔偿刘老汉儿子各种经济损失2.68万元。对原告提出的精神赔偿,法院不予支持。判决后,被告方提出上诉。本报记者王野郊摄影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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