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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假冒台湾水果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1:06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刘宪银报道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宣布,近期将严厉打击假冒台湾水果的行为,同时提醒消费者注意台湾水果产地说明,谨防上当。

  据国家工商总局介绍,台湾水果进入大陆市场销售以后,在一些地区出现了以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假冒台湾水果进行销售的现象。如一些台湾果农来到大陆承包果园,租赁土地,开垦荒地,用带来的台湾水果种子和栽培种植技术生产的水果,以台湾水果的名义在市
场上销售。

  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要求,水果经营者不得将经营的台湾品种水果简称为台湾水果,应以“台湾产地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予以区别,并注明其产地。凡是销售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都要在包装物和价格标签上注明产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对假冒台湾水果进行销售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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