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税务处罚书录像即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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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1:06 华夏时报 | |||||||||
地税局提醒零申报也要换发税务登记证 本报记者刘宪银通讯员赵博房洁王锦绘报道昨天,记者从北京地税部门获悉,近期北京地税局对违规的纳税户进行了集中清理稽查。 据丰台区地税局介绍,通过国、地税联合换发税务登记证,对其中涉及的非正常户
在近几个月的稽查工作中,海淀地税局还启动了“留置送达”程序,即当被稽查人拒绝接收送达的税务处罚文书,税务机关执行送达的人只需送达并录像,就视为文书生效。通过这一手段,两家妄图拖延的抗税企业已经缴纳了相关税款及罚款。 北京地税部门还提醒纳税人,在近期稽查中发现,部分零申报企业尚未依法换发税务登记证,应及时办理,否则将面临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