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对法律的敬畏在哪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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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1:30 现代快报 | |||||||||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为了所谓的管理,华侨路派出所和华侨路街道在进出豆菜桥小区的四条马路上设了四个“收费站”;在媒体曝光后,导演收费闹剧的派出所居然还振振有词地说收费经过了物价局批准;到了今天,在物价局明确表态收费未经批准、属于乱收费之后,当地派出所居然还在考虑要不要“补办手续”。 在这出闹剧上演的过程中,我们丝毫看不到派出所和街道对“市政道路不得非法占
一个执法部门乃至一级政府组织,如果他们对法律法规没有应有的敬畏之心,很难想象,他们会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行使权力。华侨路派出所和华侨路街道共同导演的收费闹剧快要收场了,但“暂停收费”乃至撤除关卡显然还不是我们要的句号。我们想看到的是,作出决策的相关人员应得到应有的处罚,否则的话,类似“权大于法”的闹剧还会层出不穷。只有当风险大于收益的时候,权力才会敬畏法律、变得规规矩矩,这样的道理,希望是“收费闹剧”给我们带来的教训。 本报评论员 赵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