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被羁325天 获两万元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1:49 西部商报

  2004年4月,辽宁人田秀民所经营的酒泉金塔县金阳花卉公司与30余户农民签订了花卉种植购销合同。然而,其中签订种植百合合同后交了11万余元预交款的8户农民因迟迟拿不到种苗而去了县政府上访。

  2005年11月25日,金塔县人民法院作出了“金阳花卉公司田秀民犯合同诈骗罪,免予刑事处罚”的一审判决。

  一审宣判后,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为由发回重审。

  2006年5月16日,田秀民向有关部门递交了刑事申诉书,并要求赔偿。

  近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和金塔县人民法院做出对田秀民被羁押325天赔偿23822.50元的决定。

  (刘义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