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与俄石油合资组建东方能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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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1:5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驻俄罗斯记者 王晓玉 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石油”)与俄罗斯石油公司(简称“俄石油”)签订了关于组建合资公司的合作议定书。根据这份文件,“中石油”与“俄石油”联手组建的企业名称为“东方能源”,注册资本1000万卢布,其中俄方占51%股份,中方占49%股份。“东方能源”董事会一共5人,俄方3人,中方两人。
据俄罗斯媒体报道,“东方能源”是“中石油”与“俄石油”根据此前达成的“关于在中俄两国组建合资公司”的基本原则成立的。“东方能源”的主要业务将在俄罗斯境内展开,该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勘探、开采俄罗斯的石油天然气资源。根据“中石油”与“俄石油”合作的对等原则,两家公司还要组建一个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的合资公司。此前有消息说,“俄石油”对打入中国的石油、天然气加工和销售市场很有兴趣。 最近几年,中国与俄罗斯的能源合作取得很大进展。“中石油”、“中石化”通过购买股票、参与资产转让等方式初步涉足俄罗斯的石油天然气开采市场,但与俄罗斯石油企业组建新的合资公司还是第一次。此间专家认为,“东方能源”的组建,标志着中国石油企业又开辟了一个打入俄罗斯市场的新途径。 “俄石油”是俄罗斯的国家控股石油公司,也是中国石油企业在俄罗斯的主要合作伙伴。俄罗斯目前通过铁路向中国出口的石油主要来自“俄石油”。今年6月,在“俄石油”的直接参与下,“中石化”成功购入THK-BP子公司—乌德穆尔特石油公司的资产;今年7月,“中石油”投资5亿美元买下“俄石油”的6622.52万份股票,从而成为“俄石油”的参股企业。 本报莫斯科10月18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