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成高校中第一个驰名商标 企业不可再乱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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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2:25 东方今报 | |||||||||
北京消息 17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今年下半年新认定的106件驰名商标,北京再次收揽了10个驰名商标,其中“清华大学”是高校中的第一个驰名商标。在这份新认定的名单中显示,清华大学的驰名商标“清华大学(清华)”主要用作学校(教育)、教育、培训的类别。北京市工商局商标处负责人介绍,由于驰名商标是可以跨类别保护的,这意味着今后任何企业名称和商品中都不能未经授权而随意使用“清华”字样。W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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