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不同意妹妹婚事 争吵之下报警说“妹夫”是强奸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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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3:42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 玲玲(化名)带着男友去见姐姐,没想到姐姐不同意这门婚事,一番争吵之后竟报警说“抓到一名强奸犯”,让民警赶紧来把妹妹的男友抓走。 “这儿有一名强奸犯,你们快来把他抓走吧。”昨日上午9时,郑州市火车站公安分局接到报警,一女士说在火车站某宾馆603房间堵住一名强奸犯,民警徐晓东迅速赶至现场。
“他是我男友,我姐姐不同意我们的婚事才报的警。”房间内,一年轻姑娘玲玲告诉民警。玲玲说,她今年19岁,山东省兖州市人。 今年在北京打工期间,玲玲和在同一公司打工的青年刘某互有好感,并逐步确立了恋爱关系。 昨日,他们返回老家,准备筹办婚事。路过郑州时,玲玲就给姐姐打了电话,谁知姐姐李某强烈反对这门婚事。 “家离得太远,一个在山东兖州,一个在河南宝丰”,李女士嫌妹妹的男友离自己老家太远,怕以后走动不方便。 玲玲的男友刘某则满脸通红,说现在婚姻自由,咋也不能报警说他是“强奸犯”呀,玲玲姐姐的做法有些过分了。 李女士说,她就想让民警把刘某带走,她再把妹妹送回家。 因报假警,民警对李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李女士说,她会再和家人好好协商妹妹的婚事。C 线索提供 张向胜 新闻热线(0371)6583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