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表示“少生”奖励扶助制度至少将执行二三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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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4:01 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记者葛素表)来自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消息说,我国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至少要执行二三十年,不是权宜之计。和其他普惠性社会福利政策相比,奖励扶助制度更着眼于鼓励农民实行计划生育。 据介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指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
奖励扶助制度切实改变了试点地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困难状况。据调查,在甘肃省和山西省当年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群众如今已步入晚年,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对他们来说是雪中送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