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2亿元住房公积金买国债 5人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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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4:0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昨日下午3时许,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办公室主任杨灿智、原办公室副主任庄道军等人挪用2亿元住房公积金购买记账式国债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杨灿智、庄道军有期徒刑4年,该中心原工作人员严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王锐和李杰蓉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判后,杨灿智等人没有明确表示要上诉。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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