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物价局有了生活密切相关行业“定价”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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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4:24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郑州市调整了部分价格、收费监管权限,今后,县(市)、区物价局除了价格检查外,还要负责给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行业,如物业、景区门票、民办小学收费等制定价格。 昨天,记者从郑州市物价局了解到,这次调整分两部分,一是部分价格、收费标准制定权限,二是部分价格管理的权限,共涉及近10项关系民生的价格收费项目。
“各县(市)、区实际情况不一样,各级物价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定部分价格、收费标准,会更科学。”郑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此举将提高对市民投诉的反应效率。据了解,郑州市物价局正在考虑增加价格投诉电话12358的功能,使市民的投诉可以直接转到相关各区,简化督办程序。 涉及价格、收费标准的制定 各区物价局可制定: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三级及以下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3A级”及以下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 上街区审批: 上街区出租车运价 各县(市)、区可制定: 民办小学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审批 县(市)、区所辖乡镇的供水价格 县(市)、区所辖区域内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县(市)城市公交客运票价、城市出租车运价、农村长途公路客运票价 县(市)城市集中供热企业的热力销售价格 以上价格、收费标准制定后,须报郑州市物价局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