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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区民间组织管理经验将全省推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5:17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吴军通讯员李晓文吴俊旭)“一、二、三、四”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经验今天在全市推广。省民政厅也将于近期召开会议向全省推广这一经验。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市社区民间组织经验交流会上获悉的。

  我市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一、二、三、四”工作法,“一”指贯彻一个指导思想,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二”指执行两个条例,即《社团管理登记条例》和《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三”指坚持三个工作程序,即根据发起人的要求,由社区委员会查实,报办事处审核,报县(市)区民管所批准;“四”指落实4项工作制度,即业务主管制度、普查登记制度、备案登记制度、注册登记制度。目前全市已有社区民间组织近3000个。会议提出,下一步,每个县(市)区都要培育出3至5个精品社区民间组织,把加强社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适当降低社区民间组织注册资金等门槛。对社区民间组织开展的互助服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微利性社区商业服务,给予政策支持。

  副市长张泽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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