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家庭噪音扰民罚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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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5:29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 郑州市民今后在自己家里听歌或者唱歌,音响不能想放多大就放多大了,否则,就有可能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记者昨天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按照规定,居民家庭使用音响器材、各类乐器或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不能干扰四邻。动物饲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动物发出的噪声干扰他人的正常休息、生活。另
《办法》还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可能给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造成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时,应举行听证会征求意见。 以前,个别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为了快速行驶,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也使用警报器的现象屡见不鲜。根据《办法》规定,今后,除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外,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一律不得使用警报器,警报器的安装必须符合公安机关的规定。 《办法》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在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禁止未经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娱乐、健身、商业宣传、大型社会活动使用的音响器材禁止音量过大,以免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 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