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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月色美“黑手”电鱼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5: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毒鱼、炸鱼、电鱼和拦河设栅捕鱼。然而在国家AAAA级旅游景点荷塘月色,一些商家为了招揽生意竟公然电鱼,其中还包括青蛙和水生蛇类。

  举报有人在景区电鱼

  近日,记者接到读者举报:在三圣乡荷塘月色景区,有人公然电鱼,然后高价销往当地农家乐。16日上午,记者来到荷塘月色探访。在一位知情老人

  的带领下,我们来到当地一户居民家。这户人家向记者展示了他们的电鱼工具:一根2米多长的竹竿,竹竿下设有

  电网,几根电线连接着一个电压48伏的电箱。据介绍,当地许多居民家都有电鱼器。这种简易电鱼器价值500元左右,均由私人组装,存在极大安全隐

  患。这户人家向记者坦言,自己电鱼时常常遭“麻”。

  目击鱼和青蛙遭电昏

  当地居民张师傅说道:“公安局还来查过。”因此,电鱼者一般选择晚上或中午相关部门休息时间,分几处地方电鱼。

  下午1时,记者来到荷塘月色陡沟边,看见两名男子正在电鱼。其中一位男子脚套一双黑色雨靴。只见该男子将竹竿伸入水中,噗嗤一阵响,被电昏或者电死的鱼就浮了上来(左下图)。旁边的男子则负责抓鱼。半个小时后,两男子所带的白色桶中竟装了半桶鱼。

  当记者问他为何不怕被罚时,男子竟称:“我就是这里的治保队长,哪个来管我?”

  去向野生鱼销往农家乐

  下午2时,记者看到男子装鱼的桶中,装了数条野生鲫鱼,还有不少被电断腿的青蛙。“加工好的鱼24元一斤,青蛙60元一份……”两男子介绍称,他们电的鱼除了自己开农家乐用外,剩下的就卖给当地其他的农家乐。男子称,运气好时,两小时他可电鱼8斤多。

  渔政重点整治违法电鱼

  昨日上午,记者将此事向四川省水产局副局长陈方元反映,他表示电鱼行为不合法。省水产局渔政处相关负责人陈平打电话给记者了解情况后称,在天然水域电鱼的违法行为,年年都在整治。9月中旬至11月30日,相关部门还将重点整治违法电鱼。陈表示将对此事调查处理。记者舒张惠摄影刘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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