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武汉部分道路将重新有偿命名 国内部分城市已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6:4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胡彩丽通讯员张艳报道:以企业名称或商标命名的道路,今后将会出现在武汉新建的道路中。昨悉,该市政府已于近日发出相关通知,即日起,有意取得道路冠名权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市民政局地名办提出申请。

  据通知称,该市将在新建或尚未命名的以及按照地名管理规定需要更名的道路、桥梁(立交桥)、广场等公用设施和住宅区、高层建筑中,进行有偿命名,即将该处地名冠名
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地名冠名人,由冠名人用企业名称或商标、品牌命名地名,并向市政府支付冠名费。有偿命名将采取拍卖和协议的方式进行。

  据了解,道路有偿命名目前已在青岛、长沙、沈阳、南京等多个城市进行。武汉曾在上世纪90年代初试行过,后因管理不规范而终止。之后关于道路是否应该“有偿命名”一直存在争议。

  针对这些顾虑,武汉市民政局地名办相关负责人称,道路有偿命名是为了增加地名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可更好地为市民服务。另外,并非所有新建道路都在有偿命名之列,道路其所处位置等因素也决定了其冠名权能否被拍卖。关于冠名时间和办法等具体操作政策正在制定过程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