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一男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受人邀约致人重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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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6:4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季动 实习生程景阳报道:孝昌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一起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被告人黄巍伙同黄龙、周耀峰、孙亚云三人在孝昌县洪胜街与徐建军、孙三林持刀械斗,造成多人受伤,其中孙三林被黄巍砍成重伤。 2005年6月21日晚8时许,孙亚云邀约黄巍、黄龙、周耀峰,乘车至孝昌县洪胜街的交叉路口,殴打曾与自己发生过矛盾的徐建军。此时,与徐建军在一起的孙三林见状出面干
2006年9月21日,孝昌县检察院对此案做出了审理。检察院指控黄巍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