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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台公有住房指导价格 按结构及地段执行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6:5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肖世艳)记者10月18日从南宁市物价局获悉,南宁市物价局联合南宁市房改办制定了“南宁市2005~2007年度经济适用房住房指导价格”,规定公有住房的出售价格,按政府测定的经济适用房指导价格出售。

  南宁市2005~2007年度的公有住房指导价格按不同结构、不同地段执行不同标准。砖混结构为1430元/平方米,多层框架结构为1540元/平方米,高层框架结构为1860元/平
方米。不同地段的价格可按南宁市公布的地段系数进行调整,即一类地段调节系数为8%,二类地段调节系数为5%,三类地段调节系数为1.5%,四类地段调节系数0%,五类地段调节系数-3%,六类地段调节系数-6%。今后,在未有新的年度价格出台前,仍延用上期年度价格。编辑:杨东作者:肖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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