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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特别困难人群标准详细规定 补贴多少将明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7:3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聚焦细则二:困难户买房补贴多少

  条例原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享受城乡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生活特别困难的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具体办法由管委会另行制定。”

  细则聚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可申请利息补贴,这相当于在低息的基础上再给予优惠。

  条例原文中明确可申请利息补贴的人群为低保户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群,这个界定比较模糊,究竟符合哪些标准才能算是“生活特别困难”者,将在细则中给出详细规定,记者了解到,这个“杠杠”将包括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成员下岗、残疾、重大疾病情况、遭遇突发事件情况等一系列具体标准;贷款利息补贴的数额标准则将经过详细核算后最终敲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透露,对于低保户、特困户、重症患者提取公积金或申请贴息的具体操作办法,管理中心已经和民政、劳动保障和总工会等部门沟通,并将依据相关部门的认定标准进行操作。另外,困难户可以把公积金移作哪些“他用”,也将具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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