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省信用评估收费标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7:4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0月18日讯 (记者程娇)从本月20日起,我省企业委托信用评估机构评定信用等级收费标准将出台,即每宗最低2000元/家,最高不超过15000元/家,这是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的信息。

  据介绍,为规范我省信用评估收费,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信用评估费用支出等情况,省物价局今天公布了海南省信用评估收费标准:每宗最低2000元/家,最高不超过150
00元/家,具体收费标准由信用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在规定标准内协商议定。

  省物价局强调,委托双方应本着双方自愿,一分服务一分收费的原则,不提供服务,不得收费。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收费单位要公开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用评估机构要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